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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购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要求

 

一、专用发票只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普通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纳税人领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

(二)不能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金和应纳税额等情况。

(三)有下列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没有改正的: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7、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属于免税项目者。

(五)当月购买专用发票而没有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购领普通发票

1、不按规定申报纳税,限期不改者;

2、购票量与申报纳税情况严重不符者;

3、经营地与注册地不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