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


增值税发票销货清单的问题

问题内容:  

    让国税局代开增值税发票时,由于货物种类多,需开销货清单,但国税局不给开销货清单,只在发票上打两种货物名。请问: 1. 能不能让国税局在增值税发票上写详见销货清单,然后我们自己用A4纸打印这个清单后让国税盖个单 2. 现在对清单要求不是很严格了,销货清单能不能用A4纸打印?

 

回复意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因此,贵公司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0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