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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代开票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程序怎样?应提供什么证件和资料?

    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以下程序办理认定手续:①申请程序。单位和个人应提交申请报告,如实填写《货物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认定表》及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②审批程序和审批机关。代开票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税务局。对单位和个人提出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负责审批的地方税务局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代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发给《货物运输业营业税代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纳税人凭《货物运输业营业税代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及同货主签定的承运货物合同、托运单及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到代开票单位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新办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需认定为代开票纳税人的,凡符合代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可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按上述规定程序申请办理代开票纳税人认定手续。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代开票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供下列有关证明和资料:①单位和个人申请报告;②货物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认定表;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车辆道路运输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⑥承包、承租或挂靠车辆应提供出包、出承租或所挂靠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纳税人识别码及承包、承租或挂靠合同复印件;⑦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