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


代理“境外人员居留证”展期

一、您的配合
   1、资料配合
      (1)合法有效个人护照;
      (2)《外国人居留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正本;
      (3)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注册证(副本)复印件1份;
      (4)外国人要《劳动合同》。
   2、温馨提示
     (1)所有原始资料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2)凡是可以不留的原始资料,使用后希望及时提醒归还。
二、我们的工作
   1、全面掌握办理境外人员居留许可的信息,为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展期提供全面的咨询;
   2、具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台、港、澳人员居留证》展期;
   3、附加责任。
     (1)对接收客户的所有原始资料、证件负有保管和及时归还的责任;
     (2)对在业务处理过程中获得的客户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三、费用
   1、代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00 元/户,同时办理多户可适当优惠;工本费具实报销。
   2、特殊事项的办理费用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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