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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将为房地产税开征提供必要条件

    2013年11月5日,市民在北京海淀区房管局房屋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加密。
    8月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式公布。
    意见稿被社会寄予厚望。有人认为它能压低房价,有人把它看成“反腐利器”, 有人觉得它是征收房地产税的前兆。
    多名专家接受采访时称,不动产登记制度不能直接反腐,但可以对贪官造成压力。此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将为房地产税开征提供必要条件。
    追问1:不动产登记,强制还是自愿?
    意见稿规定,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动产登记属于自愿登记。但是,如果不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会使得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权利归属和转让存在隐患。
孙宪忠认为,不动产所有者的权利,不是因为登记才产生的,登记只是权利保护的一个手段。比如,新中国成立前建造的房屋,一直没有到房管部门登记,但房主依然享有对房屋的权利。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则认为,根据意见稿,不动产登记应该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就像每个人都要办身份证一样,这是国家的一项基础数据。可以通过全国房屋普查,对不动产进行强制登记。”
    汪玉凯称,只有通过强制性登记,形成一套完整的、全国联网的数据库,才能为今后的不动产交易提供服务。此外还能为征收房产税、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追问2:普通人可查“房姐、房爷”吗?
    意见稿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近年来,各地曝出的“房爷”、“房姐”等事件,线索大多来自举报。很多人疑惑,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后,是否意味着普通人也可以查询别人拥有的不动产信息,比如某人拥有多少套房。
    孙宪忠说,根据意见稿的规定,“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查询的权利。“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目的是保证交易公正,比如,你的房子要抵押给我,我就有必要查询你的房产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孙宪忠说,从物权法的角度讲,只有涉及交易安全的情况下,才许可别人去查询不动产信息。毫无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查询他人信息。
    追问3:是否预示房地产税要开始征收?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接受采访时说,意见稿的出台,为房地产税开征提供了必要条件。他说,从各方面释放的信息看,房地产税开征是必要的,但一直没有征收,其中一个重要    障碍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没建立起来。
    施正文说,目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分散在住建、国土、工商、林业、农业等部门,各部门的信息没有进行整合、联网。税务部门不掌握不动产特别是居民住房的整体数据,所以无法推进房地产税。
根据意见稿,我国将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平台。施正文认为,统一平台建立以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应该将数据实时提供给税务部门。
    施正文说,意见稿今年应该能获通过,但这不意味着,房地产税将在短时间内开始征收。
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曾介绍,全国人大正在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
    施正文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的相关法律草案,最快2016年审议,2017年通过。此外,房地产税征收可能赋予地方一定的自由度,各地依据自身情况决定开征时间和细节。 
    追问4:不动产登记会导致集中抛售吗?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告诉记者,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建立后,有可能会出现集中抛售住房的情况。
    他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很多人把购买房产作为保值的手段,现在很多地方出现的高住房空置率,都和购房保值有关。
    对于通过贪腐拥有多套住房的官员,汪玉凯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将给他们带来压力。对于拥有多套住房的普通人,未来可能征收的房地产税,可能会促使他们卖房。
今年3月,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要用4年左右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因此,施正文认为,国家给出了4年的“缓冲期”,不会引发“集中抛售潮”。
    “如果不动产登记推进得太快,导致房价急剧下降,对经济发展会造成很大的冲击。政府正在掌握改革的节奏,防范出现大量集中抛售现象。”施正文说。
    追问5: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反腐利器吗?
    不动产登记制度被寄予厚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被称作“反腐利器”,并被认为是“反腐治本”的一剂药方。
    长期研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孙宪忠认为,不动产登记和反腐败没有直接关系。不动产登记是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只有在交易的许可下才可以查询,不涉及交易的不能查。从反腐角度来讲,官员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里,有关部门都可以去查。
    孙宪忠说,通过不动产登记来实现反腐不现实。比如一个老百姓持有房屋购买合同来登记,他的签名、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从法律上来说,就应该将其纳入产权登记。如果贪腐官员将不动产登记在亲属、朋友名下,反腐部门查询起来难度较大。
施正文则认为,统一平台建立后,可以更容易查到官员拥有多少套房,其中可能有通过不正常途径、违法手段获得的房产,这项制度增加了官员的贪腐风险。
    曾提出过“官邸制”的汪玉凯认为,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不是为了反腐,但和官员个人事项申报制度结合起来,将对贪腐官员产生威慑力。
    汪玉凯说,官员向组织申报的房产情况,现在基本没有手段核查,今后如果怀疑官员申报不实,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平台核实。
    追问6:农房登记,能否防止强拆?
    汪玉凯说,农民住房通过不动产登记后,房产信息进入数据库,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政府进行违法强拆。侵犯农民的个人财产,政府需要承担责任。
    孙宪忠则认为,防止强拆要靠规范政府职能来解决,这是政府滥用权力的问题,不属于不动产登记条例的职能。